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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东部新区拆迁安置房中选择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5 15:13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东部新区三岔街道辖区的拆迁居民,响应国家建设成渝经济圈,成都东进的大战略,也为了家乡建设得更好,在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的帮助下,我老家于2019年进行了拆迁,签署了《自愿搬迁协议》。
在当时协议中可以选择商品房安置和安置房安置两种方案。我们也问了相关工作人员两种方案的区别,但当时由于房子并没有修,也没有具体的细则出台。政府工作人员告知,现在没有具体的细则条例,没办法做详细解答,但选择商品房比选择安置房需要每人多补交1万多元,而且房子也是修在一起的,没啥区别,安置房过几年也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绝大多村民也是选择安置房安置,而且说商品房后期居住成本会很高,物业费,维修基金,税费等费用都会高很多。
介于这些原因,虽然我一直想选择商品房,但家人还是更倾向安置房安置,说没得区别。最终协议选择了安置房安置。
现在八角楼安置房3期正在修建,据说安置房安置和商品房安置会分开修建。我想了解下两种安置方案的具体情况,究竟有什么区别。现在房子还没修好,也还没分配,如果我愿意补交商品房安置的费用,还能不能换商品房安置?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和同我有一样疑虑的群众,答疑解惑,毕竟你们的解答才是最官方,最权威,最正规的,衷心感谢各位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06 09:5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6 15:2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所有的协议一经签订,完善好之后进行协议的上报及归档,所有房屋修建也是按照协议签订情况进行规划的,不能进行更改。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14日14时05分、13时10分、13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因您未接听,未能与您取得联系,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三岔街道办拆迁办电话028-60361158。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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