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本人是中和新怡公园附近居民,天天受到来自新怡公园高音喇叭唱歌的噪音污染,生活休息受到严重打扰,此问题在2月24日通过贵平台反映过,目前未有任何改善,今日再次通过贵平台希望上级领导处理我一个小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民警已通知社区巡逻队加强周边巡逻,发现制造噪音情况及时劝阻,同时告知公园物业加强管理,及时劝导不文明现象。您有任何情况都可拨打中和派出所报警电话:85654110。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6日15时33分,与您联系告知。
联系人:萨警官 联系电话:8565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