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堂县淮口街道明月社区七组人,二0一七年耕地被杭商项目征用,从去年十一月份开始领失业金到今年十一月就领完了,由于出车祸锁骨骨折确定为十级伤残,加上自己年龄已59岁,再就业很难,新出台的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规定,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请问领导我可以继续领失业金吗?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落实延续发放和超龄人员申领 失业保险金政策的通知》成就发〔2020〕28 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 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据查您此次失业保险金将于2023年10月发放完毕,您的法定退休时间为2024年11月,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为13个月,大于1年,不满足续发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1:49分告知您本人,您已知晓。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