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武胜县 » 关于建房的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关于建房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2 23:43 已回复

国土局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诉求:关于这个用宅基地建房,现在土地管控严格,其他的村宅基地申请都很难批到。但是,这个双龙村十二组(原旧县乡六村二组)有家人可以用这么大的面积修建宅基地,扩建房屋。他房子是建好了的,这又修建车库,还可以把乡道占了,占用这么大的面积合法吗?有各项审批手续吗?为什么他们村上不管呢?还是村名同意他修建就可以修建吗?政府可以用这个房子,从实际面积、审批手续详细讲解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06 16:3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现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置,请耐心等待处置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0 15:11

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沿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置,现将处置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原旧县乡六村二组村民违法扩建宅基地,占用村道问题不属实。原旧县乡六村二组现为文龙村十二组,村民王合诚于2014年经批准在其老宅基地进行改建,房基面积为143.9㎡,属两层砖混结构,且于2014年4月28日办理了最新版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近期该户在自行出资修建的村级公路内侧、自家院坝下架空修建车库,经核实,其不但没有损毁公共基础设施和占用其他土地建设,还自行出资对路面进行了加宽和硬化,方便了周围村民的出行。若您还有疑问,请到沿口镇人民政府双违办(301室)咨询,联系电话0826-6211276.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3-12 12:21

第一:回复部门存在问题,该问题属于国土局专管,结果是村委进行的调查,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第二:新建必须有国土局的批文,他占据了集体土地,主管部门并没有去核实情况,那一片山设计多加人的承包地。
第三:村委是否存在人情关系,偏袒保护,如果可以这样批准修建,那以后集体土地纠纷,该届村委负全责。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3-31 16:13

2023年3月29日我镇安排文龙村书记陈洁通过电话联系网友,网友表示其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对该解决方案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