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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求助】电梯机房噪声导致室内噪声超标到底归谁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2 16:19 已回复

       首先,请不要再让万年场街道办来回复了,他们也很无奈,不在他们职责范围内。

       本人最早通过12369环保公众号投诉平台投诉了成都市成华区华润二十四城三期电梯机房导致室内噪声超标一事,被成华区环保局拒绝受理,原因是通过《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环法[2018]66号)规定的职责范围,此事应该归质检部门或房管部门管理负责。然后本人又通过成都市12345以及成都市信访平台将诉求转到了成都市成华区住建交局及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华区住建交局回复称他们只对物业进行监督管理,对电梯机房产生的室内噪声超标不负责,回复称应该是归负责特种设备电梯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3月2日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到电梯机房及家里看了以后,说他们也无法对室内噪声超标这事负责,这事应该归环保局或者城管部门负责。至今,在成都市12345平台上以及信访渠道上面,都没有找到到底应该归谁负责这件事。

       本人提出几点质疑:

       第一:相关部门是否贯彻了国家的最新指导思想,是否对于职责有重新的划分?根据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是肯定要有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落实的。是什么原因为什么现在导致了部门质检互相推的情况?

       第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环法[2018]66号),此文件本人在网上没有查询到,也不知道此文件里面具体有没有职责划分,此文件到底有没有规定了是哪个部门负责此事?麻烦告知。

       第三:以往的地方建筑隔音是否根据最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出台而废除?相关政策法律是不是应该以最新的国家文件为准?包括“已建成小区建筑物内部设备传到具有睡眠功能房间的分贝值”等等。

       老百姓实在找不到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负责此事了,麻烦明确告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0 15:2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经区住建交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年场街办核实,华润二十四城三期项目于2011年竣工,并交由润楹物业服务(成都)有限公司管理,四川奥瑞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按照当年设计规范,施工图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针对电梯噪音问题,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已按照规范进行降噪设计,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区住建交局、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到该小区监督检查,该小区电梯于2022年6月、7月、12月、2023年1月由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定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并对电梯机房进行噪音测试,机房主机运行正常无异响,结果显示噪音值在55-70之间,符合电梯机房噪音小于80的要求。万年场街道联动物业公司反复沟通、核查、调效,目前设备均正常。
2023年3月8日,万年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再次到您家中进行检测,并告知检测的相关情况。下一步,针对华润二十四城三期顶楼电梯相关问题,将继续要求物业公司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维护保养和调效,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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