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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莫兰迪小区4栋1单元1902号业主非法改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1 22:56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绿地莫兰迪小区4栋1单元业主。我们4栋1单元1902号业主将其101平方的住房承包给一个专门搞商业民宿的人,此人将1902号住房分割成6个房间并配备6个厕所,欲将阳台和厨房都更改为厕所,将粪便直接排入雨水管和厨房下水道管,这种违法违规自私自利的行为遭到4栋1单元的业主的集体反对,但是此户不顾大家反对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施工。 业主们联名找过物业和社区,物业的回复是没有执法权,社区的某位网格员说这是别人的房子她不懂这种人家到底违法没有,在事实剩余雄辩的情况下,对此我讲向有关部门提出如下问题:

1、首先是绿地莫兰迪物业中心:为什么在此户没有办理装修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让此民宿老板施工?为什么在物业进场看到此户违规装修的情况下不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2、其次是赵场街道金星社区:为什么在2月27日居民向社区反应此情况的同时,不及时上门查看,说是负责莫兰迪网格员不在,即使居民再三要求,并且莫兰迪小区就和社区一墙之隔的情况下,书记以及其他社区工作人员都在的情况下也未安排人员及时查看。业主都表达出现纠纷了,但是依然无动于衷。一直等到2月28日早上,网格员到了莫兰迪小区,但是在业主要求带其现场去看的情况下,她表示不需要现场去看,已经大概知道了,别人的房子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业主说你去现场看看布局才知道,其回答不是学建筑的不懂这些。这种推诿的事情不应该出现在在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的社区,以人民为中心这句话难道对她来说只是空号吗?

3、我想问住房有关部门,这种房屋随处是木材隔板,阳台厨房全是按照厕所构建进行施工的难道还不是违规改造室内的事实?这种违规改造欲将房屋出租给多人的群租房安全隐患巨大,室内每个房间全部使用电器,隔板是木材的易燃品,随时有引发火灾的可能,往后4栋1单元的业主们生命安全谁来保证?

此户目前已经违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发布的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6.1条第3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这三条法律都明文规定了禁止这类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及时上门取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03 18:03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莫兰迪小区4栋1单元1902号业主非法改建房”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3年3月3日上午组织维修资金股、建设监察大队、物业企业到现场进行查看核实。经了解,当接到莫兰迪4栋业主到前台报4-1-1902在未办理装修的情况下开始装修,把房屋分隔成6间房6个厕所改为名宿的诉求时,物业公司第一时间上门劝阻,并出具整改通知书。2023年3月3日我局监察执法大队及维修资金股人员与物业公司一同上门再次现场核查,核查中我局并未发现1902业主把房屋分隔成6间房与6个厕所,但存在未经过物业允许的情况下自行装修并把其中一间屋做了隔断现象。现场没有发现在其他地方加建厕所。不属于违规装修。另外在阳台上安装有冷热水管,根据现场管道安装情况,应该是准备安装洗衣机和洗漱台。然而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联系业主到物业前台办理装修事宜并告知业主混接管道的危害,要求该业主及时恢复,对于后续整改进度我局也会持续关注此户问题。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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