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温江金科天辰16-3-102的业主,多次投诉温江金科天辰物业只让管家应付一下,不做任何改进,一个合同早到期的物业,没有人监管,难道我们真不该维护自己权益吗?金科集团对下属单位的不履职也是束手无策吗?一定要逼业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吗?望领导能为我们主持公道,严惩占位不履职的物业领导,谢谢!
吴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科天宸小区由成都金科展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温江区共和东路366号,由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施行)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未明确限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关于小区管理混乱以及环境卫生差的问题。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定期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落实门岗登记制度,做好小区清洁卫生工作。
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目前,成都市未明确规定业主未入住期间物业费减免。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
2023年3月6日14时52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