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2018年通过学历落户迁入锦江区,2019年结婚,婚后户口一直是锦江人才中心集体户,请问满足转业至成都条件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军队转业于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于部在成都市安置条件的通知》(川转发〔2015〕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驻户口满 2 周年的”符合成都市安置条件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只要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锦江区常驻户口满 2 周年,按现行政策您就符合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进成都市安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