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在德昌德泰家园幸福里购买一套房产,由于益兴房产没能按时交房,于2021年通过法院选择退房,当时购买时售楼部强调此房产由德昌县政府监管,现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赔偿款也无法执行拿到赔偿款,现在具体德泰家园具体的处理方案也没有个回复,到底是让我们就这样遥遥无期的等着还是有专人负责跟进,权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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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购买德泰家园退房后拿不到退款”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日受理了您的父亲申请执行四川益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昌分公司、 四川益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85758.32元。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21年11月19日已终结执行程序。
我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益兴公司系列案件331件,大部分案件因益兴公司暂无履行能力故终本结案。益兴公司德泰家园、德泰广场两个楼盘都属于烂尾楼,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复工修建。目前德泰广场楼盘(电影院)已修建完毕,住房及部分已销售商铺已交付用户,未销售商铺(主要是二、三楼)出租给乐百惠超市,益兴公司未销售商铺租金已交至规建局专户,德泰家园(高速公路旁)也已基本修建完毕。我县人民法院正在积极稳妥的推动案件执行工作,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