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2023年2月15日,我跟对象来到大美四川旅游,感受四川的风土人情,好山好水好人家,此次旅程我们很开心。因为我们初来乍到,因此选择报名参加旅游团,行程是2月16日和17日峨眉山和乐山大佛两日游,在2月17日,旅游团把我们拉到乌木馆木铭堂工艺品店购物,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为了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加之导游的“好言相劝”,还是在店内选购了价值5800元的翡翠貔貅。但是回家后找当地玉商进行查验,价格虚高严重,发票上也明确标明有品质问题可以30日内退换,庆幸四川有问政四川这么好的平台,希望问政四川能帮我进行协调退货退款。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该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目前商家已经为您办理了退货退款,退款时间为2023年3月1日。随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对您再次进行了回访,对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