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12:49,周末春节假期,在无禁停标志,无禁停标线的颖滨路:派出所、加油站一侧这段,地上有模糊的停车线,停车被贴条感觉不合理,申请撤销0U98F违停。
因为没有阻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原因是当时是周末,春节中午午饭时间,当时路上行人很少,12123交警上传的图片也能证实行人与车很少,此节路在加油站口子那只能是左转的非主干车道,此外附近没有空余停车位。
这跟有的地方在节假日开放机关单位等场所供人民,游客方便停车不一样,也跟国家取消不合理的交通罚款有点不一致呢。
我们是外地游客,当时看到没有禁停标志、标线,隐约看到地上有模糊的停车线及已有不少本地车在此停放,认为这可以停才停了一会时间的。这也侧面说明没有禁停标志标线,及模糊的停车线误导了不少车主。老百姓更需要的是令行禁止的人文执法而不是模糊误会。
因此申请撤销。谢谢!
市交警支队:反映人,你好。整治在非停车区域乱停乱放的车辆是交管部门基本工作之一,交警在路上巡逻中一旦发现有违停车辆都是立即进行劝离与处罚,情节严重的会采取将车拖离现场过后再做进一步处置。同时,你所停路段为交通“严管街”,其中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属于严管重点之一;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抓拍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无需提前通知。另外,停车位由住管部门划线。最后,针对反映人对处罚有异议的问题,大队开具的罚款单有现场视频和违法事实照片,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利在12123上申请撤销、向眉山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在规定时间内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