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中江县冯店镇平梁村村民,从小盼望就是公路能够到家门口,哪怕是一条能通车的泥巴路,如今大多数人家里都有交通工具代步车我自己也不例外,可到家门口交通道路却是连能过小车的毛坯道路都没有,前几天回老家就听说村里在动员修路,我心里那个高兴,立马建立我们周边的邻居微信群,动员大家修路,(现已自行动员集资修建好3.5以上毛坯道路)可村里领导说,到各家各毛坯道路修建自行协调协商,自行集资修建和村里和政府没关系,标准还得要3.5米以上,后续村里统一来量尺寸,修水泥路面,超出部分按照120元/米收取费用,费用由毛坯道路修建人员集资缴纳,让我纳闷的是,这个超出部分是怎么个衡量?对于我们从毛胚路集资修建,再加上超出部分还不是等于我们自己出的整个修建费用,村里和政府什么都没做没支援,那以后这段我们自己自费修建的道路,村里和政府需要使用征用了,又该怎么处理?
网友你好:
来信收悉。对于您的留言,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核实结果回复如下:经核实,你反映的道路为村民入户路,入户路修路标准为3.5米宽,该段道路路基不够需要占用沿线邻居用地进行拓宽,需自行与村民协商。关于村民入户路的修建,一方面可采取沿线受益群众完全自行筹资进行修建,另一方面可采取村民自筹+项目补助的形式进行。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