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农村户口,女方为城市户口,孩子户口在女方名下。。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协商孩子由男方抚养,可以把户口迁入男方名下吗?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2月28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治安大队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在城镇地区,一方在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户籍随父(或母)在城镇地区,父母离婚后,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由户籍在农村地区的父(或母)抚养,需要将未成年人户籍迁移到农村地区的父(或母)户口上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报上级公安部门审核后办理迁移”。
我单位于 2023 年2月28日给您电话联系,但一直无人接听,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0832-2060648。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