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籍地是四川荣县农村的,因为结婚被男方要求迁移户口至浙江也是农村,现在离婚了能迁回原户籍地吗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原户籍荣县农村的,离婚后能否再迁原户籍”问题收悉,荣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迁入:(1)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2)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3)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4)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据此,依照“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规定,您提出的问题符合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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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