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关于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我和我对象都是公费师范生,他在眉山市洪雅县服务,我在中江县服务。因为长期异地婚后我想调动到他的工作所在地。我了解到2020年8月25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中第三点提到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三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从事对应的教育教学工作。请问我县关于这一政策是怎么实施的?调动的要求、流程是什么?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针对您的问题进行答复。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出县外,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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