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购买了二手房,原房东户口未迁出还挂在房子上,原房东有几套商品房但不迁出户口。而新房东暂时没有迁到此房户口。近期会迁入。请问有没有影响呢?或者有没有处理方式让他迁出。求回复,谢谢!
来话人: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房主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按本办法第十六条申报立户登记。原住户户口,经告知或公示15个工作日后,由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将其户口迁移至辖区公共集体户。
以上情况于2023年2月28日16时许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84920660
金堂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日
感谢领导 给了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