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目前各大网络平台宣传生育登记2023年2月15日开始实施新办法,可是我们在当地咨询部门工作人员说还未收到正式文件,不清楚现在政策,在四川问政上面看到新办法实施前成都各区回复帖子办理生育津贴均不需要结婚证、准生证,为什么到我们地方咨询要求要准生证和结婚证。请问,四川是否统一执行新标准,除成都以外的地区新办法什么时候能执行下去,2月15日后未婚生育能否享受应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待遇,望尽快回复,感谢。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
您好,来信收悉。生育登记不与生育保险报销等其他任何事项挂钩,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医保部门。感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