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天府新区籍田镇长征村十多年,有承包地,与前夫离婚后,自己一直没有相应的宅基地,以前在外务工,没钱修房子,现在女儿结婚,也没钱在成都市区买房,想在村里修房子,也没有确切的政策,希望政府能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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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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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若您符合相关条件,可按程序申请建房。若需了解具体详情,可到街道规建办进行详细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27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