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积分是否满足积分入学条件,我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申请随迁子女教育。同时想咨询一下我的自有住所积分为什么没有?我在青白江购买了房产,夫妻共有房产。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精神,外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就读,可以通过积分申请方式入学。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白江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青白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即可在青白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此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现就您咨询的自有房分值问题答复如下:
居住指标的分值是以居住证的时间长短来计算,自有住房无分值,总分是系统根据申请人条件自动积分。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24日16:00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