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剑阁县金仙镇赛金村6组村民,本人农宅靠近70度陡山且属于切坡建房,宅基地山体存在滑坡、落石、崩塌等地灾隐患,需异地搬迁重建,但由于本组99.9%的农田都属于基本农田,由此避险搬迁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第(十二)条之规定,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搬迁用地需求。肯请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本人的异地搬迁住宅用地,以保障本人的住房安全需求!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宅基地所在地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但您所在组已经没有合适的地点可以新建房屋,村委会也帮助您寻找过房屋新建地点,但因位置较远您不愿意搬迁,只想在老房宅基地下面的红线内新建,但该选址不符合川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目前不能因您新建房屋而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您可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重新提供选址地,由县级部门现场查看并批复后方可动工。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26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