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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怀孕一个月开始买社保,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21 11:32 已回复

我刚毕业就结婚,在成都新都区上班了半年了,下个月开始可以买社保了,但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现在开始购买社保,医院检查可以报销嘛。生育保险可以在我生产后继续缴纳,满一年可以报生育险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2 15:07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成医保发〔2019〕30号)及《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17号)规定:女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1.产前检查费。参保女职工发生的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支付: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2.生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因分娩、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支付: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500元。3.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据您的描述,单位下个月开始为您参保,若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您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2月22日9点56分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了以上情况。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028-8399683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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