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高坪区 » 装修管理服务费问题及车位等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装修管理服务费问题及车位等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20 18:25 待解释

领导好,我想咨询几件事。其一, 21年底我在南充市高坪区天誉珑城小区办理了装修许可证,除了缴纳了建渣清运费(住宅)外,还额外缴纳了装修管理服务费(住宅),请问这装修管理服务费(住宅)能不能找物业退?并且这两项费用,物业只是开具了收据,没有开增值税发票,我们当时找他要,他还严词拒绝了,这算是偷税漏税的表现么?其二,最近物业发了一个告示,说是从4月1号起,车位开始临停、月租收费,并开放车位购买折扣,物业并未公示出临停、月租的收费标准,也无车位购买价格,而且我们购房时,销售赠与了一张面值五万元的车位抵用券,背面写明了房号并盖了销售公司专用章,未注明有效使用期,附属一行字,写着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但我去年咨询过南充市房管局,被明确告知车位抵用券于2022年12月31日过期,今年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那一行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是否合法?据我所知因为天誉珑城开发商未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办不了车位产权,现在物业挂出车位销售的公告,小区立着车位销售中心的做法是不是属于欺诈销售?向房管局举报有没有用?其三,2022年12月6日物业管家取消了楼栋业主群,美名其曰管家一对一服务,到现在一个管家负责两栋楼四个单元共计六百多户业主,这能负责得过来么?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比如谁家小孩丢电梯里了,老人在小区里不记得自己房号了怎么办?难道要六百多户人一一问清楚么?就算是能办到,这效率是不是也太低了?其四,因为现在小区两边道路没有完全修好,导致小区接房一年多了只有一个面临主干道的出入口,还没有消防通道,这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问题,每次让物业去跟进,都是一拖再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1 09:47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2-26 16:04

这都五天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太高了。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白塔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3-02 17:27

尊敬的女士,您好!
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天誉珑城小区的问题已收悉。经小龙门社区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1、物业方收取的装修管理服务费是根据南充市费(2012)532号文件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在您与物业签订的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里有具体标准,是不退的,您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2、目前天誉物业已将车位临停、月租收费标准公示,车位抵用劵在开发商没有出文通知截止时间前可以使用,车位销售的是车位使用权,销售人员属于开发商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房管局。3、一对一或建立业主群是物业公司的服务方式,各有利弊,业主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建议。4、社区也一直在积极协助处理相关道路问题,目前市政道路已修建完成,天誉珑城小区会在本月完善消防通道和车库另外两个进出口,社区也将持续关注该问题。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白塔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3-06 01:45

1,既然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那为什么缴费的时候物业公司人员不主动提供发票,非要业主亲自索要才有可能给?而且一年多了,物业公司从未主动联系提供发票,这难道不属于偷税漏税的范畴?
2,据从车位销售口中得知,地下车库临停,月租收费标准需要等到3月八号才有最新的结果,现在公示的是从接房到现在未更换的旧的标准,街道办的人员是否现场核实过?街道办回复的现在车位是销售的使用权,但未在任何公示里面出现过使用权三个字,出现的只是购买地下车库,出售地下车库等字样,这难道不算是欺诈销售?且最新通告显示,如果业主届时不购买车位,开发商将车位作为工程款抵押给建筑公司,我能否理解为这是开发商在威胁我们业主?车位抵用券问题去年我已经咨询过高坪区房管局,被明确告知2022年12月31日截止,你们又说开发商出文通知前可以使用,这该让我们业主相信谁?谁的级别高就信谁的?
3,我们已经找物业建议过多次让他们重组微信群,却被各种理由拒绝?这就相当于我们可以建议,物业公司听不听,执不执行完全不用理会。那出了事算谁的责任,街道办?物业?还是业主本人?同事嘉陵区的单元群内社区网格员,水电气公司的网格员都在,有什么事就在单元群通知,而不是像我们这样社区通知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再通知小区物业管家,物业管家再一对一的通知到业主,这工作效率是不是有点不够看?而且本小区一个管家管理两栋楼四个单元六百多户,一对一的服务怕是对管家的身心健康有影响哦。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