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好!
请问女性今年55岁,13年外地买的职工保险,16年转回来后个人缴纳社保今年刚好缴满10年。能否一次性补缴到15年。
网民朋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因为您是2013年首次参保,即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后参保,未满足一次性补缴条件,所以您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理解与关心。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831-2631443。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