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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18 22:0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在成都市龙泉驿成都市恒辉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受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公司准备把我调往同属于派安集团下的成都市易建建材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人),社保也将转为易建公司购买。公司称都是一个集团拒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公司做法合理吗?我若在易建公司工作几年后离职,又该找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呢?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4 13:4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问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拒不支付的话,就导入仲裁程序。区人社局告知您,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故您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22日13时5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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