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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18 14:24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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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0 10:3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3 16:30

尊敬的缴存职工: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公积金提取问题,现回复如下: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作以下调整:缴存人和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建自住住房(含归还住房商业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配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购房(含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致电27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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