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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高新区人才公寓质量严重不符,强烈要求整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16 15:22 已回复

1.交付房屋与标书、合同不符,擅自减配。包括但不限于:绿化不达标、私自减少室内电位等。业主质询变更依据,开发商拒不提供。

2.人才房交付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石材破损、瓷砖空鼓、新风机器不工作、楼梯间护栏太低基本无作用等。验房报告平均每户问题超过100处。高新电子无作为。

3.公区与售房部展示不符,严重降标,宣传的五大景观落地差,绿化品类级别降低无品质。

4.整改部门无作为,验房发现的问题整改无进度,高新电子、绿城,及倍特和华鼎公司互相推诿,距离交付已经近50天,整改几乎无进度。

5.封窗投票过程不透明无监督,业主有权质疑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

6.开发商强行交房,在部分业主未收到收房通知,80%业主未收房,未完成收房整改的情况下,物业提前收取物业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16 16:4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8 16:5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桂语听澜项目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相关问题,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章已对交付条件作出明确约定,部门已要求开发公司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交付房屋。关于您反映桂语听澜项目封窗相关的问题,根据桂语听澜项目《临时管理规约》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六项约定,房屋交付后原则上不得封闭阳台或露台。部门已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听取业主诉求,调查统计业主意见,按照《民法典》相关表决要求决定封窗事宜。关于您反映桂语听澜项目物业费交存起算时间的相关问题,根据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甲方及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从甲方通知的房屋交付日的次日起按季预交纳。同时,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附件及补充协议》对物业费承担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约定,建议您查看合同相关条款。鉴于以上约定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如您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20日9时38分至2023年2月22日18时10分与购房人刘先生、雷先生、李先生、李女士、张女士电话联系告知,以上购房人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购房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03 14:0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高投集团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项目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的人才公寓项目(桂语听澜项目)。1.配置方面。针对您提及的绿化落地性差,因为项目交付是在冬季,植物移栽后存在需要一定呈现周期。经复核现场,园区景观符合绿化率指标,并未减配。为提升品质,景观施工时,公司还在满足绿化率指标的基础上额外投入成本提升了整体绿化量。2.房屋石材破损方面。考虑石材为天然矿石,本身就存在一定色差,如石材存在贯穿性断裂无法修复时,公司将进行更换处理;若石材表面存在轻微裂纹及磕碰,公司将进行修复处理。3.瓷砖空鼓方面。将按照规范要求整改。4.公区与售房部展示方面。售房部沙盘展示内容仅供参考,公区具体呈现以报审图纸规划要求为准。经复核现场公区实体呈现与报审图纸一致,不存在减配情况。5.整改进度方面。项目整改周期与中国传统节日春节重叠,春节前随着工人返乡过节,整改进度是有一定影响。但是随着春节后复工,整改劳动力已全面恢复,公司另为本项目增配备了第三方的整改队伍,现在平均每天100余人进行整改,整改进度能满足合同约定时限。6.封窗方面。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六项约定,房屋交付后原则上不得封闭阳台或露台。物业公司根据交付期间民意调查统计业主封窗意见,然后按照民法典要求进行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决定封窗事宜。7.收取物业费方面。一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约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六条第五项约定,即物业服务费从甲方通知的房屋交付日的次日起缴纳。二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第十条关于房屋交付及质量异议处理的补充约定,第五项房屋交付手续,第(4)小项约定:除影响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外的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修复期间,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否则,本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视为出卖人交付日。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3月2日15时11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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