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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新冠乙类甲管时期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个人部分
2023-02-15 22:57:13
已回复

求助人为患者家属,患者(65岁)2022年12月20日新冠抗原自测阳性后,因高烧不退,至2022年12月31日一直于双流区一医院(华西空港医院,乙类甲管定点医院)急诊/发热门诊治疗,CT反应病情持续加重,至2023年1月3日以新冠收治入院,治疗至2023年1月13日出院。出院结算时,基本医保、大疾保险、医疗救助等已按规定报销,剩余个人承担部分,多方咨询,不知如何报销,双流区卫健委回复可以个人承担部分按前期政策报销,但未明确具体报销流程及方法,多次现场或致电医院方面,得到的答复都是具体报销流程未出,让等消息!!!请问个人承担部分究竟在哪儿报销?如何报销?何时可报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
回复时间:2023-02-21 15: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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