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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阳光城半山悦二期大产权何时才能拿到老百姓手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14 22:29 已回复

领导你好,


实际上,我所投诉的区域楼盘是:天府新区海昌路附近的楼盘----阳光城半山悦二期。一个在2018年售卖,竟然在2023都没拿到大产权的“开发商破产”楼盘。


海昌路,是非常热闹的一条路,有非常高密的居住人群,其中,绝大部分是刚需或者刚刚进入改善的80-90后。而购买阳光城半山悦的业主,绝大部分,都是辛苦打拼10年+,仍然选择留在成都的年轻人! 而天府新区的发展砥柱,也正是因为有足够多的年轻人。没有年轻人涌入,谁来为整个区域的发展、繁荣做主要支撑? 


我们大家,怀着对成都梦(来了就不想离开)的执着,想告诉其他城市,留在成都是最好的选择;想告诉家人,我们可以留在成都了!所以,几乎倾其所有,用6个“口袋”,买了一套100多平的房子,住着上下三代人。对于期房交付,我们老百姓已经不对开发商抱有太高的期望,只期望可以较为正常的交付,不要太欺负人就行!这样,我们才能落户,孩子才能读书,才能踏踏实实的拥有一套房。房,是拿来住的,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最重要根本,难道不是吗?哪怕开发商晚一点交付(比如拖沓或资金链断裂或者低水平施工造成返工),作为老百姓,我们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只能干等,干着急,毕竟能力有限;心想着,能交付,就行。 而结果呢?令人发指、悲愤、且感到失去希望。


为什么?我用简短的几句话,来告诉您:合同约定2020交付,结果2021交付。拖沓理由是中国地产top100阳光城,破产。且,在破产前,精装施工就令人发指:严重漏水、渗水;地下车库严重漏水;用水泥填瓷砖缝;瓷砖空鼓率高到出奇;地板规律性凹陷;花园住户的花园,压根就没做规范防水,七八月份下雨后原形毕露,造成所有1楼业主的1-2个房间大面积墙面渗水,墙纸报废,反复贴墙纸;整改至少来来回回做了3-4次,于2021年7月才能勉强接房,因为确实受不了了,大家都有家人要读书、工作,现实逼得大家不得不收房。


而目前最大问题:拿不到大产权?请问,高层+洋房业主数量超过1000户,大家的维修基金,都交了,而开发商因为没钱则没交。那这种情况,我们老百姓就只能原地踏步,继续等待,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下大产权么? 作为业主,我们积极购房,努力还贷款,维修基金物业费一样没差没落下,而开发商,一句破产,没钱,我们上千业主,就要为开发商的结局买单吗?我们该给房价一分没少,但我们却拿不到产权。这样的道理真的讲不通的。


我们已经耐心等待了近2年。没办法再坐以待毙。只能号召业主,大家都来给政府写信,得让政府听到我们的合理诉求。 


最后一次关于公园局对这件事情的推动工作,是在2022年。1年,又过去了。现在是2023年2月了。 


我们业主真的是苦不堪言,极其无助。我们该怎么办?需要落户的人,怎么办?需要资金,出售房产的人,怎么办? 需要读书的小孩怎么办?? 我们大家买房,不就是为了在这个城市好好生活,好好发展吗;而房子是刚需老百姓的主心骨,连产权都没有,而且马上就满720天了,以后会怎么样,我们完全不清楚,半山悦二期会变成一个没有产权的房子吗?实在太痛苦了。 


我们买在天府新区刚需和刚改的,都是实打实的劳动者。我们靠双手和时间赚钱养家。恳请政府关注阳光城半山悦二期,一个狭长的、特殊的刚需、刚改维权盘。因为我们大家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十分痛苦和无助。集体诉讼吗?集体诉讼的组织和过程,是非常漫长和琐碎的,要得到所有业主的同意和支持,这不是我们这种刚需刚改盘老百姓能轻易办到的。


期望政府做为监管方和为老百姓解决难题的角度,早日与我们楼盘联系,为我们做主。我们业主群将积极响应和配合。


万分感谢与期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15 14:2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3 16: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阳光城半山悦项目开发企业一直未办理大产权的问题。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八章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3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明确约定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违约责任。目前,开发企业正在推进大产权办理相关工作。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完成大产权办理相关事宜,若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购房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2月20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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