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永安镇原金竹村,现石堰村,21年已经拆旧,旧房也推了。承诺补助170一平米,什么时候有音讯?
收到您的留言,我单位高度重视,先回复如下:按照《中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发〔2022〕1号)文件中关于房屋拆除的补偿标准:(1)唯一住房:户籍未迁出:框架结构39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355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9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17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 40元/平方米;(2)户籍已迁出: 土木结构140元/平方米,框架、砖混等结构补助标准同前。(3)具有合法来源一户多宅住房:框架结构195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75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45元/平方米,土木结构20元/平方米。由于增减挂钩项目截止目前还未验收,故相关补助资金未兑付,现已准备验收工作,预计今年6月份左右,补助资金能到位,补助资金具体到位时间已实际为准,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