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下午好,本人于去年7月26日上午10分,在万春青龙临时菜市场买菜时掉了一部手机,当时也是紧张着急拨打了110,万春派出所的王警官承办此案,过程也是尽心尽力,为此我由衷感谢。我以为就报个案立案就完了,结果小偷趁我没补办卡为由,用我华为手机里面的钱包(建行信用卡)为自己充值话费,买游戏卡,一共消费了1600左右,最后我把所以的证据都复印了,交到了派出所。后来我打电话问了派出所,警官回复我已经交于刑侦,过了几个月后问了王警官有无进展,王警官回复还没有进展。半年过去了,自己没有刑侦警官的电话,想咨询下事情进展如何,谢谢领导。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万春派出所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案件目前进展情况,现该案正在调查,依法处理中。
2023年2月15日,万春派出所民警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