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户口是青羊区集体户口,在新都区买了房子,请问新房交房后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新房里吗? 还是说新房也必须要先办理了产权证才可以平迁户口?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针对您咨询交房后是否可以将户口平迁到新房问题),按照我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另,按照省厅治安管理总队《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范(一)》规定,城乡分类为城镇的户籍人员严禁迁移至城乡分类为农村的地址上,我市城镇地区人员严禁向农村地区迁移。所有符合入户政策但不能迁往农村地区的,可迁入城镇地区“公共集体户”。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14日15:03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