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23年2月10日)中午约12点30分左右,本人于科华西城公馆搭乘出租(车牌号川SOM585)至三汇,上车后司机不告知收费情况,到达目的的地后直接收费30元车费。本人提出质疑,司机告诉平常收费20元,现在收费30元。如果是正月十五以前我可以理解,但现在已经过了正月十五,车费不降反升。同车还有一个学生从渠县到土溪火车站收了人家50元车费。下面附上本人支付记录。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月3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运政股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执法一中队运政股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川SUM585出租车驾驶员,了解了事情经过,驾驶员承认未按照计价器收费,考虑到驾驶员是初犯,并认错态度好,我们给予驾驶员停班学习一天的行政处罚,同时写出保证书下次不在犯,实行打表计费按计价器据实收取。如有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收取车费的,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经办人:徐元红,联系电话:0818-7209511。
渠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