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你好,本人父亲在2000年前后,在宜宾市南溪区罗龙镇杉木六组向乡政府购买了宅基地用于自建房的修建,在房屋建好后曾多次向乡政府和县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登记未果,在2022年乡政府开始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在产权面积勘验过程中,告知第三层房屋不纳入产权面积勘验,本人及本人父亲曾多次向相关领导询问产权面积勘验过程中所依的法规时,相关领导告知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可依。本人认为不合理不合法,作为守法的平民百姓,自建房是我们辛勤劳作日积月累的血汗钱修建的,一二十年来无数次提交不动产登记请求政务均未给办理,现在好不容易给办了,希望国家和政府能合理合法的对我们修建的房屋进行面积勘验,完成产权登记。
从1991-2002年期间,为吸引更多的人才,繁荣小城镇经济,当时的罗龙镇政府按相关政策批准了群众的街村建房,但由于相关土地政策的规定,罗龙场镇共有24户群众不能办土地权证。历时二十余年,在2019年左右,罗龙街道办事处积极请示南溪区自规局、区政府,南溪区自规局答复可以先测绘,将数据掌握,情况核准。经罗龙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未办证房屋产权一次性修建的房屋面积进入测绘面积,后加层修建的房屋面积不进行测绘,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罗龙街道又划给三江新区,由于管辖权发生变化,房屋产权办理一事又搁㳀了。而后又给三江新区领导汇报,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三江新区管委分及南溪区政府相关领导的关心下,决定罗龙场镇由于小城镇建设期间产生的不能办产权证的群众遗留问题予以办理。
2023年2月8日,刘先生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反映第三层房屋不纳入产权面积勘验,罗龙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分管领导郭占军主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由于涉及时间久远,目前街道对小城镇建设相关建房规划及审批档案查找中,同时也通过街道、村、社干部同刘先生对接,按政策和工作进度进行解释,取得该户谅解和认同,短期内按查找依据结合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