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以前住西昌市胜利南路农科所,18年结婚想婚迁至我老公礼州镇兴胜乡,村组证明开好盖好章 ,去礼州镇,派出所说电脑上显示迁不了,因我以结婚城里没房,也一直没工作,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可以迁让我问我的户口所在地,我之前问过说我老公这边派出所同意接收,他们这边就随时可以迁出。但是我老公这边就回复我迁不起。就一直到现在。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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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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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2号文件规定,第五条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故你的户籍不符合迁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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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杨华峰
联系电话:0834-3800011
承办单位: 西昌市公安局礼州派出所
办理时间: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