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上家公司存在劳动纠纷,对方恶意不办理离职手续,并且不给我进行社保减员。
我已找到了新工作但由于上家公司不给我办理社保减员导致新的公司无法增员,使得我再就业困难。
我和上家公司的纠纷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还在推进中。
我向天府新区社保局相关的工作人员询问,给我的答复是需要上家公司停缴3个月才可以申请强制减员。
由于我在天府新区房产月供7000多元,并且未交房存在租房情况月均也要1200元的开销,再加上各种生活成本
仲裁周期较长,我也无法等待3个月,生活压力过大,请问政府还有什么可以强制减员的办法呢?我可以提供一些对方恶意的证据。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单位不给您办理停保的问题,经核实,您所说的强制停保属于特殊业务,需要满足单位连续3个月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才能由个人申请强制停保。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停保,这是最快的处理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与现工作单位协商,待您强制停保以后为您补缴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以上情况于2023年2月10日与您联系。最后,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