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被投诉人内江华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法人代表:汪*宏股东*翔 现法人代表:汪*君。
投诉人于2016年入职被投诉人单位,自2017年以来就被投诉人工资发放就长期超过1个月的时间。自2019年1月起至今已陆续拖欠投诉人工资和垫付货款共计133363.1元。期间,被投诉人于2021年7月份将公司转让给其妹妹汪*君,在转让时,原法定代表人汪*宏和股东*翔,就已拖欠投诉人每月绩效的工资款进行了确认但没有兑现,此后,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汪*君,也就前述款选承诺在其资金到位后支付给投诉人,但至今仍未兑现。被投诉人及其老板前述拖欠工资和垫付货款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诉人希望相关部门帮老百姓做主讨回公道。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2月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市中区人社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请您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置您被内江华航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对此,您表示知悉。
地址: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电话:0832-2122044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0832-2122044。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