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码社区一组公路路灯自安装以来,就被村委把一半的灯泡摘掉,且每天亮灯时间也只在一小时左右,农忙季节和春节也不例外,说是为了节约电费,既然这样,路灯成了摆设,做面子工程,让农民怨言极大,建议把摘掉的灯泡安装恢复,且延长点亮时间。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
你好!你于2023年2月7日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沿码社区一组公路路灯自安装以来,就被村委把一半的灯泡摘掉,且每天亮灯时间也只在一小时左右,农忙季节和春节也不例外,说是为了节约电费,路灯成了摆设,农民怨言极大,建议把摘掉的灯泡安装恢复,延长点亮时间的业务工单收悉,骆市镇组织专人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组村民强烈要求在社道路公路旁安装路灯,便于村民出行,镇村多次找到县公用事业局,争取资金安装了路灯,电费由社区支付。由于社区经费紧张,无力支付高额的电费,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间隔一路灯就停一盏,每天晚上亮灯时间在两小时以上,时间过长农村晚上路灯照亮实属浪费资源,农民秋收季节和春节时间也是如此,这样既解决了村民晚上出行的问题,又缓解了社区无法承受高额电费的问题。感谢你对社区公益事业的关心、关注,祝你生活愉快!
已在问政四川回复
营山县骆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