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达州的高中转学及转学籍是否有规定不得让学校等级低的把学籍转为学校等级高的,例如从非示范中学无法将学籍转到示范中学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达州市高中转学及转学籍有没得学校等级低不能转到高一级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转学、借读”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学。
(一)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
(二)非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转往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三)毕业年级学生;
(四)学生在休学期间。
感谢您对达州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未尽事宜,详情可咨询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0818—309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