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领导:
您好。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于2023年2月4号给我家人办理了ETC,办理时说是免费的,办理过程中让我家人充值200元。说不是费用也不是押金。说是放在账户当余额使用,可以抵扣高速费。并让我家人充值完成后,下载易行通APP。APP及消费账单里明确表明,这200是办理ETC 的费用,不能当作账户余额使用。这里就已经存在欺诈行为。
本人投拆点为以下2点:
1、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以其他明目乱收费,骗取不正当收益。
2、使用易行通ETC走高速还会产生千分之六的通道费。业务员在办理ETC里没有告知此费用,且我家人还跟业务员确认:办理ETC及使用过程除了正常的高速费外,是否还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 业务员回复是没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已侵犯我家人做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我家人的的诉求为:要求注销今天办理的ETC账号,退还这200元。且在注销账号过程中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部门组织您与商家协商解决,已于2023年2月7日13时2分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说明相关情况,商家记录相关信息,并表示会尽快处理,部门工作人员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之款项开展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7日13时35分与您联系告知,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部门工作人员会持续跟进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23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