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四川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年前达州项目部项目经理周炀告知我年后工作有调动,让我初九去公司报道,听从公司安排项目,但是年后去公司报道后,公司并无调动同时告知我主动离职,并未提前通知我,也未结算一月工资,同时在职期间并未购买社保以及相关保险,后经与公司副总协商,达成结算一月份满月工资后签署离职,但距离协商已过去5天,公司并未有正面答复,领导态度也含糊其辞,没有明确的答复,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法,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关于您反映单位未为您按时、足额购买保险的问题。您表示实际参保单位为: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编码:116385),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登记。根据职能划分,该问题不属于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管辖范围,建议您向成都市社保局反映办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7日11: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联系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28-62011906。
关于您反映工资的问题,您称您的实际用工地址在达州市。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监行政部门管辖”,之规定,建议您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监行政部门咨询、投诉。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8日11:30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经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欢迎联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7546685。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