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12月在郫都区鑫苑城购入一套住房,原定2022年5月30日交付,但是至今没有完工交付,导致无法将户口迁入郫都区。孩子今年入读小学,4月份就要填报入学申请,很着急,想咨询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处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咨询延期交房致无法及时落户,影响入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据来信,您孩子的户籍不在郫都区,您在郫都区鑫苑城购房,但该开发商延期交房,致您的孩子无法及时迁户,您的孩子拟于2023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随迁子女政策供您参考。
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一)积分申请。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去年,郫筒街道小学段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统筹安置在友爱清河小学。
希望您提供更为详尽的个人情况,以便我局工作人员给予您准确的帮助。
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