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于2021年12月16日在建设银行第一支行办理了27万的住房贷款。在还款一年后,即2023年1月31日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银行方面表示只能在2023年7月-8月之间还款。
但同样我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于2023年1月30日发起提前还款后,乐山市商业银行方面当即表示我可以在2023年2月22日还款。因此,本人认为建设银行有故意拖延提前还款进度,以谋取更多的利息收入。
请各位领导视察。
留言人:
您好,银行监管、证券监督、保险行业等相关业务是国家银保监会专有职能,地方政府无权处置,建议您把此问题向四川银保监局反映,该局投诉电话12378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政务服务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