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农村买了社保12年,一年交1000元,后来在广东上班,买了职工保险,请问能合并吗?不能合并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网友您好:
现就您咨询“养老保险重复购买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得知,您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您父亲同时参加了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我省《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相应资金退还本人。故您父亲购买城乡养老保险视情形可采取转移合并或清退个人账户的方式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您父亲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已达10年,可继续缴费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详情可电询0826-5556336、5222235(社保局)。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经办人:李昕 电话:0826-5222235)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