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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购房新政策出台后,原有政策能否做适当调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iming  2023-02-02 14:1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22年11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30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对于上面两个购房新政的理解是:面对即将到来的2023新的一年,政府已经在提前采取措施大力支持普通老百姓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了。不知我一老百姓这样的解读是否正确。

2022年为改善我个人家庭的住房需求在成都市各个区的楼盘去看房选房,也参与了部分热门楼盘的摇号。可能是我们对于(成住建发〔2021〕110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这条规定存在认知的差异和错误理解,主观认为这条规定不会对我购买不摇号的楼盘(顺销楼盘)造成影响。而且几个楼盘的销售人员也未能把这条政策解读清楚,对于是否需要我们到现场去签订放弃协议书给出的也是错误的指导。就这样在2022年底当我们卖了唯一的一套旧房,准备响应政府号召购买改善性住房(一个顺销楼盘)时才知道,我们已经3次未到场被系统锁定一年内无法登记购买住房。

造成无法登记购买住房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我自身认知和个人原因所导致的。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样的结果,今天在政务平台提请建议的原因有二:

一、据我们了解,目前类似我们这样因对于政府出台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政策解读和认知错误造成一年内无法购买新房的人非常多。而且这部分人都是诚心购买刚需或改善性住房的!!!

二、成都市从2021年开始需要摇号的楼盘越来越少了,由于房地产进入低潮期绝大部分都是顺销楼盘。当时为遏制万人摇号千人摇号的问题,同时也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出台的这个政策我们是坚决拥护的。但在2023年新的形势下,在政府大力支持老百姓购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而出台的新政策下,在绝大多数楼盘都不需要摇号的新情况下,恳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是否能对原有出台的政策规定在已经发生变化的新情况下做出适当的调整!!!

所以我在此建议:是否适当调整或缩短一下锁定不得购买住房的时间期限?是否给我们这些因摇号登记3次未现场的老百姓一个购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机会!给我们一个购买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不需要摇号的顺销楼盘的机会!

            真诚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09 14:30

市民: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我局会同成都市市司法局再次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10号),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规定。
其中明确:“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间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该项规定是为了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规定均在开发企业销售现场《选房细则》中进行了公示。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行研究,努力满足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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