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青白江区红阳街道新力翡翠湾商品房,合同约定接房720日内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已经逾期了,可是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约定缴完税务,导致小区所有业主无法正常办理所有权证。青白江区住建局也存在工作麻痹大意,懒政行为,没有正确督促新力开发商完成应该履行的义务。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查询,开发企业已向我局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房屋首次登记,我局已完成房屋首次登记的审核工作,但因开发企业未缴纳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暂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在此期间我局登记中心已多次协调区住建局、区房产保障中心催促开发商缴纳相关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待开发企业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来话人可与开发企业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分户登记。
二、办理商品房分户登记应提交的要件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询问笔录、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此工单已办理终结。如您仍需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科室:83667646.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