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想请问为什么彭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项目2019年拆迁要按照2014年文件执行?该文件19年2月已过期。政府为何不更新政策?为什么还要按14年的政策?物价年年涨,文件都过期了政府为什么不作为?是否想低价圈地?19年当时的房价是多少?7-8千抵两三个14年房价才2千左右,是否怠慢文件政策导致我们没有户型补助费?拆迁几年了房子也没拿到,实际修出来的3人户面积也只有83个怎么住一家人?还有既然拆了,大家种庄稼怎么办每天来回特别远还容易被盗。这对农民来说太不公平了,希望政府解释一下,让大家觉得公平且信服。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隆丰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你好,关于执行彭府发〔2014〕3号文,该文件2014年2月施行,为期5年,2020年2月经市级相关部门议定继续适用该文件。安置房按照人均基本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安置,可见彭府发〔2014〕3号文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二节。现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陆续有企业进场,涉及占地的,将按相关文件进行补偿,未占地范围,现以租地方式予以补偿。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