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历落户到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后,满足高新南区购房资格中的户籍条件吗?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购房资格的相关问题,部门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3日09时41分与您联系告知,您已知晓。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25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