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你们好!射洪市红旭铂玉城(开发商四川红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含有部分拆迁安置还房,这里关于该类型还房房产证办理事宜咨询如下(针对 查询码3043362 答复继续追问,原评价码未留,感谢之前的解答):
1、“合法取得的拆迁安置还房能够办理不动产证”:请问合法是具备哪些条件?
2、“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拆迁安置还房分户登记:双方分别指哪两方?
3、”拆迁安置还房与商品房只是房屋来源方式、房屋性质不同,不属于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理解为和商品房是一样的不动产产权证?
4、”在办理拆迁安置还房分户登记时,若申请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国有出让,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及”红旭·铂玉城项目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性质商品房属国有出让“:土地出让金是由业主缴纳吗?缴纳金额如何定?拆迁安置还房是不是因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国有出让也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5、该安置还房的产权证办理出来后是否有五年限制买卖过户要求?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回复如下:
1、“合法取得的拆迁安置还房能够办理不动产证”:请问合法是具备哪些条件?答:一是开发项目具备用地手续、施工手续、规划建设手续、竣工手续。二是开发企业与被拆迁方达成拆迁协议且确属拆迁户。2.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拆迁安置还房分户登记:双方分别指哪两方?答:双方是指:开发企业(拆迁方)与被拆迁方。3.拆迁安置还房与商品房只是房屋来源方式、房屋性质不同,不属于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理解为和商品房是一样的不动产产权证?答:是一样的不动产证,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拆迁安置还房其房屋性质为拆迁房、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拔。4.在办理拆迁安置还房分户登记时,若申请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国有出让,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及”红旭·铂玉城项目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性质商品房属国有出让“:土地出让金是由业主缴纳吗?缴纳金额如何定?拆迁安置还房是不是因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国有出让也要缴纳土地出让金?(1)土地出让金是由业主缴纳吗?答:是。(2)缴纳金额如何定?答:根据(射府公〔2020〕25号)标准缴纳。(3)拆迁安置还房是不是因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国有出让也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答:是。5.安置还房的产权证办理出来后是否有五年限制买卖过户要求?答:买卖过户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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