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00年12月入伍,2002年12月退伍,如今村队已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协议已签订,社区需要开具一份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于近期前往高新社保局办理,但是因为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由成都旭光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一年多的社保,导致现在高新社保局无法办理年限认定,需要之前的旭光科技公司退掉所缴纳的保险,本人无法在社保局自行办理,经联系旭光科技极度不配合,态度恶劣,还有2000年12月到2001年的社保他们怎么买进去的,此责任我必须追到底,现在我怎么不经过旭光科技自行退掉2000年12月到2001年12月的社保,这样我才能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不是因为你一句同名同姓来打发旭光公司犯的错。这种企业追责找谁处理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咨询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以上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2月3日13时5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