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市长、办理该咨询的工作人员你们好。我在其他咨询里面已经了解到我们成都已经启动和尚鹦鹉等四种鹦鹉的标识办理工作。
在22年五月十八日的一个回复里面是这样写的:依法加载中国野生动物专用标识后,凭专用标识销售、运输,可不再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出售给个人作为宠物的利用活动,且不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繁育后代的,个人可不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我想再次请问一下个人购买和尚鹦鹉后可以怎样登记备案或办理什么证件避免违法违规吗?因为看网上说很多养殖场是申请一个标识所有鸟通用 可能带的标识扫出来连鸟的毛色都不同。
还有就是想问一下在青石桥花鸟市场实体店卖的和尚是否算合法合规?成都有没有合法合规的和尚养殖场可否推荐?在网上自己搜没搜出来,都是其他省市的,怕买到违规的小鸟,也怕快递回来对鸟不好。
非常感谢。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禁限售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有关事宜的函》(护履函〔2021〕184号)文件精神,国家允许河南开展4种鹦鹉标识试点(费氏牡丹、紫腹吸蜜、绿颊锥尾、和尚鹦鹉),并抄送全国。
现成都办理有人工繁育许可的养殖企业可以申请上述4种鹦鹉加载专用标识的管理。作为宠物饲养,个人可以购买带有正规合法加载有专用标识的上述4种鹦鹉,属于合法行为;其余不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其它鹦鹉及鸟类,开展出售、购买、利用等活动需要申请行政许可,没有行政许可开展相关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鹦鹉专用标识是“一鸟一标识”,品种一一对应,可通过标识上二维码登入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溯源管理系统查询真伪 (http://piju.cnwm.org.cn/)。个人购买上述4种鹦鹉请认准合法专用标识,对于发现商家、企业非法销售,非法利用专用标识,可向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举报。其它问题可以再次电话咨询林业野生动物管理部门。